我校召开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

发布人: 党院办
发布时间: 2021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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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0日上午,我校2021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暨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在第一会议室召开。院长沈士德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,副院长曾凡远主持会议。教务处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学工处、科技处、校企合作处、质量管理办公室、实验实训管理处、团委、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沈士德在总结发言时强调,“双师型”教师是我国对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提出的基本要求,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是我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广泛深入开展宣传,引领教师向“双师型”方向发展,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。他说,对校外符合“双师”标准的兼职教师,也要畅通认定渠道,进一步推进校外兼职“双师型”教师的认定工作。要加大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力度,落实激励措施,尽快建成一支素质优良、技艺精湛、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,提升师资队伍水平,在双高院校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。

曾凡远认为,培养和引进“双师型”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内容,要创新教师“双师”素质培养的方式和途径,为在职教师参与企业实践、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创造条件,注重实践实效,切实提升教师专业技能。他提出,“双师”认定结果应与二级学院高质量考核指标挂钩,也应与教师个人发展各项工作相关联。在该项工作常态化进行的过程中,逐步提高各单位和教师个人对“双师”素质培养的重视程度,做到应报尽报。

会上,人事处详细介绍了我校2021年度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开展情况,并将审查原则、标准及审查结果进行了汇报,分析了我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今后加强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建设的工作思路,并将双师认定审查结果提请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。参加会议的各部门负责人也对本次认定结果和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。

本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是我校结合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江苏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》(苏教师﹝2020﹞12号)文件精神,创新性地建立了分层分类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,认定范围覆盖了公共课、专业课、实践课等各类课程教师、辅导员及校内外兼课教师,对我校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。




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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